1949年
8月19日,成立浙江省人民政府,驻杭州市。
设宁波、温州2地级市。
设嘉兴、绍兴、金华、湖州、衢州、兰溪6县级市及会稽县和县级海门区、临海城关区。
撤四明县。
杭州市设西湖、江干、艮山、笕桥、拱墅5区。
双溪县更名永嘉县。
第一至第十专区分别更名嘉兴、宁波、衢州、建德、温州、台州、丽水、金华、临安、绍兴专区。
1950年
撤建德专区,辖县划归金华、临安2专区。
1954年
设建德专区,辖嘉兴专区的于潜、昌化2县和金华专区的建德、淳安、遂安、分水、桐庐、寿昌6县及省直辖的富阳、新登2县。
1957年
嘉兴专区的临安、余杭2县划归建德专区。
1958年
撤建德专区,辖县划归嘉兴、金华2专区和杭州市。
1963年
金华专区的建德、淳安2县划归杭州市。
1992年
建德、永康、上虞分别撤县设县级市。
来源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沿革地图集》,它是一本介绍新中国50年行政区划变迁及现状为专题的地图集。作者陈潮、陈洪玲,并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。